中医证候研究的两个深层次问题(2)
2 病证结合需要什么样的前提?“病”和“证”是中医学的两个重要的范畴。从文献记载看,中医学对“病”的认识更早。现存最古老的医方书《五十二病方》中载有癫疾、疣、马不痫、蛊、疽病等52种病名,且以病名作为篇目标题。《黄帝内经》也以辨病论治为主要治疗形式,其中载有十二方,如《素问·腹中论》以鸡矢醴治臌胀,《素问·病能论》以生铁落饮治怒狂、以泽泻饮治酒风等。《黄帝内经》中涉及的病名达100余种,并有许多对病的专题论述。同时,最晚至《黄帝内经》,中医学就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辨证思想[3]。从学术思想的当代历史发展来看,强调“病证结合”是对单一注重“辨证论治”思想的反思,它恰当地平衡了在中医中“唯病论治”和“唯证论治”的观点。“病证结合”这个学术观点本身不是本文要论述的主要问题,笔者在此要提出的是:假定“病证结合”是正确的,它需要什么样的前提?目的是进一步廓清“病”和“证”的关系,以帮助提炼“证”的现代科学研究的核心命题。
强调对前提的分析是近代分析哲学的基本思想之一。事实上,很多普通或日常生活中的观点都预设了前提。假定你今天碰到了你多年没有见过面的中学时代的同学,你们再次相逢、非常高兴,一番交流之后,你同学说:“你生活得真不错啊”,这句话里便预设了前提。这句话在你当时的形象是雍容华贵的与你当时衣着简朴时的前提是明显不同的。在分析前提的过程中,最常见的情况是一个命题得以成立需要一个或者多个前提,而这个或这些前提的成立又需要另外的前提。这样一直追寻下去,从逻辑上说,一定可以找到那个不需要借助其它命题、凭借自身就可以成立(即凭借其自身而为真)的命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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