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2)
以社区精神康复机构为载体,推动康复服务上海市为推动精神障碍患者走出家庭、回归社会,在中国残联和财政部“阳光家园计划”的驱动下,市卫生局(现为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9年下发《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以示范型、标准型阳光心园为重点,加强社区康复机构内涵建设“,独具特色地在本市各个街镇倡导并组建阳光心园。该机构在各街道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原则指导下运作,服务对象主要面向社区有康复需求、病情稳定、生活自理且持证的精神障碍患者。入院流程通常是由患者或家属向街镇阳光心园或残联提出申请,经专业精神防治医生评估通过并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院手续,随后患者可经过1~2周的适应观察期,如顺利渡过,即可签订入园协议,正式享受康复服务。阳光心园每周开放5 d,患者白天在机构享受康复服务,晚上回家。据2013年底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已有阳光心园216家,为3 000多例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现有患者分为注册学员和非注册学员两种,前者每周5 d几乎都在阳光心园进行康复,后者参与机构康复服务频次则相对具有选择性,但通常会全年高于4次。各阳光心园现已组建了包括精神障碍防治医生(精防医生)、康复专管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心园专职工作者、康复者家属及志愿者等人士的专业服务团队,共同为阳光心园学员提供康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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