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孕、产期女性甲状腺疾病的诊治(2)
围孕期甲状腺疾病的筛查我国指南[2]支持医院和妇幼保健部门开设孕前咨询门诊,支持对孕早期女性开展甲状腺疾病筛查,筛查指标包括血清TSH、游离甲状腺素(free thyroxine, FT4)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筛查时机以孕8周前为佳。国外指南规定[1,3],符合以下情况的孕妇应在孕早期进行甲状腺疾病的筛查:年龄>30岁;自身有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或甲减家族史;自身有甲状腺疾病史或表现,如甲状腺肿、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甲减症状或体征、明确为甲亢并在接受抗甲亢药物治疗或者经同位素或手术治疗后、甲状腺手术史等;1型糖尿病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不孕症;既往流产或早产史;头颈部放疗史;生活在碘缺乏区。
患有甲状腺疾病女性的孕前处理、妊娠时机和孕期监测
患有Graves病甲亢的女性应在孕前咨询内分泌专科医生,在使用抗甲亢药物治疗并将自己的甲状腺激素(包括血清总和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血清总甲状腺素和FT4)水平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后可考虑怀孕[1-3],最好在使用的抗甲亢药物逐步减量至维持剂量或已完成整个抗甲亢药物治疗疗程后再怀孕。甲巯咪唑可致胎儿发育畸形,而丙基硫氧嘧啶(propylthiourac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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