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部分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制度的认知调查(2)
对家庭医生的选择标准根据统计,对于家庭医生的选择标准中,诊疗水平所占比例最高(34.5%),服务态度次之(32.6%)。选择“道德水平”的占15.1%;选择“专业领域”的占10.2%,以“技术职称”、“个人感情”及“其他”为选择标准的人很少,所占比例依次为3.9%、1.2%和1.2%。而年龄和性别所占比例相等且最低(0.7%)。
对家庭医生制度的态度
对家庭医生服务的满意程度
根据统计,接受过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对其服务很满意的占19.67%;较满意和感觉一般的比例相同,占32.79%;较不满意的占13.11%;很不满意的比例占1.64%。进一步问及让居民最为满意和最不满意的问题时,接受过家庭医生服务并且满意的居民中,对服务态度最满意的比例高达80.77%。同时,诊疗水平成为让居民最不满意的因素,所占比例为82.17%。
家庭医生服务对居民健康水平的改善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过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中,认为其服务对居民健康水平带来了很大改善的人数极少,仅占1.56%;其中57.81%的被调查者认为有一些改善。31.25%的人认为没什么改善,还有9.38%的认为说不清。
被调查者认为家庭医生服务对居民健康水平的改善主要体现在“离家较近,就医方便”和“节约看病时间”,两者所占比例分别为42.7%和33.0%。认为体现在“了解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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