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柏社区高龄老人居家护理服务模式探讨(2)
1 对象与方法1.1 对象
以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向龙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老人为研究对象,共215名,男性89名,平均年龄85.3±3.1岁;女性126名,平均年龄86.2±3.8岁。根据《关于本市开展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13)38号]的要求[5],享受本中心提供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服务对象的入选标准为:①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社区,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必备条件);②年龄≥80岁,护理需求评估等级达到轻度的孤老和护理需求评估等级达到中度的老人;③年龄≥75岁,护理需求评估等级达到重度的老人。以此标准获取有效服务对象196人。
1.2 方法
1.2.1 服务流程
①符合参保性质和年龄要求的本社区居民向社区事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评估小组(该居民的家庭医生和家庭医生助理)进行入户初评,之后的5人专家组(本中心居家护理骨干评估人员)复评均通过,即可享受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评估标准按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管理规范(试行)》[沪人社医监发(2013)36号]要求[6],初评由评分软件初步确定护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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