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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13595
孕期营养干预对胎儿体重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6月25日 《上海医药》2017年第18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来我院进行孕期检查和分娩的228例孕妇纳入本研究。将其中愿意接受孕期营养干预的141例孕妇纳入观察组,其余87例因家庭经济原因、家属意愿等原因不能接受孕期营养干预的孕妇纳入对照组。观察组年龄为21~33岁,平均年龄为(26.58±5.44)岁,孕前体重指数(BMI)为23~27 kg/ m2,平均(25.48±3.66)kg/m2,其中小学31例、初中至中专81例、大专及以上29例;对照组年龄为21~34岁,平均年龄为(26.60±5.39)岁,孕前BMI为23~27 kg/ m2,平均(25.51±3.59)kg/m2,其中小学18例、初中至中专50例、大专及以上19例。两组患者的年龄、孕前体质量指数及学历等资料具有可比性(P>0.05)。

    1.2 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经产妇,曾经分娩过(包括剖宫产及顺产)3.8 kg以上胎儿,依从性好,有至少一名家属进行孕期照料;排除标准为有合并严重基础疾病或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者;有偏食、厌食等症者;有精神疾病或交流障碍者。

    1.3 方法

    观察组孕妇接受孕期营养干预:自孕13周建档后每隔2周检测一次体重增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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