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上海医药》 > 2018年第3期
编号:13245834
质量风险管理在药品临床前研究研制现场核查中的运用摸索(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月25日 《上海医药》 2018年第3期
     1.2 质量风险管理在药品GMP检查中的运用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GMP,1999年起强制实行GMP认证制度,至今积累了较完善的检查体系和制度。2011年8月实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规定了现场检查的程序和方法,药品认证现场检查一般由不少于3名药品GMP检查员组成,从药品GMP检查员库中随机选取,并应遵循回避原则,现场检查时间一般为3~5 d,检查组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该办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持有《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质量风险管理在我国仍在起步阶段,其内涵和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

    2 风险评估方法[2]

    风险评估是比较和确定风险优先级的风险管理工具,已经广泛运用于宏观经济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金融、安全科学与灾害防治等领域。风险评估的通用流程为:定义风险问题;定义并列举所有的风险因素;确定特征因素(定量风险的变量);通过变量计算出整体的风险分数用以進行风险评级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16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