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警告信中的数据可靠性缺陷分析及对我国药品监管的启示(2)
1 数据可靠性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全球首个制药行业数据可靠性方面的指南是2015年1月由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edicines &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 MHRA)发布的《GMP数据可靠性定义和行业指南(草案)》[4]。该指南将数据可靠性定义为数据在其生命周期内保持完整、一致、准确的程度,而数据的生命周期包括从数据的产生、处理、审核、分析、报告、传递、储存、恢复、监控直至销毁的全过程。该指南提出了日后被广泛引用的“ALCOA”原则,即数据应可归属至人(attributable)、清晰可溯(legible)、同步记录(contemporaneously recorded)、原始一致(original or a true copy)、准确真实(accurate)。数据管理的范围涵盖企业所有的数据,包括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数据可靠性的要求对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是等同的,均应符合ALCOA原则。
数据可靠性并不是药品监管的新要求,各国GMP中都有数据可靠性的相关要求。美国对数据的ALCOA原则和要求分列在美国联邦法典第21章相关小节如“211.68 自动化、机械和电子设备”“211.188 批生产和控制记录”“211.192 批记录审核”“211.194 实验室记录”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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