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医证候量表评价利培酮联合达营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2)
随机选取2013年l1月—2015年3月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117例。符合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同时符合中医癫狂中痰火扰神、气滞血瘀型(《中医内科病症诊断标准》),年龄为18~60岁,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60分,参加本研究前7 d内未使用过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或心境稳定剂,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电解质,肝、肾功能)和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由受试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伴有严重的躯体疾病,妊娠、哺乳期妇女或计划妊娠者,排除符合ICD-10物质依赖、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发育迟滞患者。1.2 研究药物
本研究试验药物达营片为本中心经过30多年的临床实践总结后的经验方,现为本中心院内制剂,批准文号:沪药制字Z05170506。达营片由莪术油2.5 ml、赤芍1 kg、生大黄1 kg共制成1 000片。安慰剂与中药制剂的包装、颜色、气味和口味基本相同。分组方案及药物分发由药房专人负责,其他研究人员不知情。
1.3 研究方案
采用隨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方法,评价利培酮联合达营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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