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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842561
基于因素分析的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体系建设探讨(3)
http://www.100md.com 2020年5月5日 《上海医药》 202013
     药品监管科学研究要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宏观指导与实践反馈相结合。我国药品监管体制与美国FDA监管体制不同,目前我国国家局监管和省级监管的职责有明确的分工,监管实践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不同,因此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监管科学的研究方向。

    药品监管科学研究还应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力量,加强监管方与外部的交流协作,建立协同创新研究平台。通过研究平台,为监管政策研究者提供协作研究、科学交流和培训机会。可以引导研究人员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监管实践,及时借鉴、转化和应用国际先进的理念、技术和方法。

    3.3 在研究的内容方面

    3.3.1 聚焦新兴技术应用

    加强对创新产品和跨领域产品的评价、审评和监管的科学研究,及时解决新技术、新产品的性能评价和监管问题,提高药品的研发、审评和生产过程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对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能力,保证药品监管紧跟医药科技进步和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如:推进对CAR-T类细胞治疗药物、纳米类药物、人工智能药械组合等新兴技术研究指南和监管策略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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