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生产中药品种恢复生产的典型问题分析
诃子,冰片,质量标准,1中药恢复生产中的典型问题,1中药处方中的饮片执行标准问题,2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问题,3药品质量标准变化问题,2讨论,3结语
高静 高敏洁 周坛树(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 上海 201210)
众所周知,一个新药从研发到获批难度很高。而与此同时,很多企业已获批的药品又因为各种原因实际不生产,造成研发成本浪费。根据2017 年对上海市中药生产和研发现状的调研结果显示,上海中药独家品种共67个,其中停产18 个;市场上竞争对手不超过5 家的中药品种共147 个,其中停产83 个,这其中有不少品种仍具有市场价值[1]。因此,中药生产企业根据品种市场需求、竞争和利润等因素,对长期未生产[指最近1 个再注册周期(5 年)及以上未生产]的有竞争力中药进行重新评估、恢复生产是一种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思路。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再注册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批准再注册但长期未生产的药品,须在恢复生产前开展相关生产现场检查及样品检验工作[2]。尽管不是新药研发,但这一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特别是涉及到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一致性问题的,会直接影响是否可以恢复生产。2020 年以来,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共办理中药恢复生产现场检查18 个品种,其中有4 个品种经过了2 次以上的检查,还有1 个品种未能通过检查。
本文总结了2020 年以来我中心办理中药恢复生产现场检查及企业恢复生产前进行的咨询发现的典型问题,以期对企业和药品监管部门有所借鉴和启发。
1 中药恢复生产中的典型问题
1.1 中药处方中的饮片执行标准问题
复方中药处方中通常包括多味中药饮片,中药质量标准的【处方】项通常会列出各药味名称和用量(保密品种除外),特殊炮制方法的会注明,未注明的即为净制药材。在上海,饮片的法定质量标准包括中国药典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由于部分饮片在两个法定标准中的炮制方法等存在差异,部分饮片随着时代的变迁名称等发生了变化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32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