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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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
2.6保健与临床科室工作人员配置
2.6.1保健和临床科室人员数量及构成比 在调查的妇幼保健机构中,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有保健科室人员107人,临床科室人员918人;地市级保健科室和临床科室人员分别为34人和151人;县区级保健科室和临床科室分别为19人和62人。机构级别越高,保健科室人员占总职工的比例越低,省、市、县级机构保健科室人员比例分别为8.6%、15.42%和16.22%。见表8。
2.6.2保健人员和群体保健人员数量及构成比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平均保健人员和群体保健人员数及其占总职工比例,见表9。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平均保健人员数为111人、57人和33人,分别占总职工人数的8.9%、26%和27%。可见,机构级别越高,保健人员比例越低。省、市、县级群体保健人员所占比例分别为5.2%、11.1%和10.5%。
2.7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继续医学教育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省级为0.43%、市级0.42%、县级0.36%。继续医学教育应达标人数9551人,实际达标6830人,达标率71.5%,全省继续医学教育不达标的妇幼保健机构有60所,占58.3%。其中县级机构有49所,占县级机构比例55.7%。
103所妇幼保健机构外出学习进修8567人次,占在职职工46%。省级、市级、县级分别为20.7%、44.3%、49.8%。
3讨论
3.1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量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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