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实践与体会
摘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为医疗纠纷的处置开辟了新的思路和路径。天津市实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5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通过介绍天津市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总结了几点体会,主要是:①领导高度重视,是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机制的根本保障;②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的新途径;③各部门各司其职,保证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机制落实到位。关键词:医疗纠纷;调解;做法;体会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是指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处于中立的第三方的介入,由第三方在医院和患者之间进行沟通,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美、德、日等国对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均积累了不少成熟的经验[1];而我国一些地方也已经开始摸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并且初具一定的运行模式。2009年1月1日,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对外公布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正式实行了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2015年1月1日,《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天津市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机制已走向成熟。被许多同行称为“天津模式”的医疗纠纷处理方式运行5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发生数量和赔偿金额同比明显下降,医疗秩序明显好转。
1 主要做法
1.1 在医疗纠纷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设立了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进行调解,调解服务不收费,费用由市财政支出。调解委员会在医患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制定调解书;调解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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