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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72056
浅谈医院药学服务状况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21日 《医学信息》 2016年第20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人们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要求有用药知情权和用药选择权;另外,药品分类制度的实行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乐于采取自我药疗的手段来进行保健与治疗。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证用药的安全与效果,提供全面的药学服务,已经成为了广大医药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药学服务的现状

    1.1药学服务体系未形成 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药学服务的概念与体系,并且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与之相适应,同时还有相应的行业自律的管理机制来弥补法律规定上的不足。而药学服务这个概念引入我国的时间还不久,当前药学服务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大家对药学服务的认识还不够,药学服务体系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

    1.2药学服务机构不完善 提供药学服务的一个重要场所是医院药房,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药房进行的仍然是简单的制剂、处方调配、发药的工作,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封闭的、被动的服务模式上。医院药房的药师在工作中缺乏与医师和患者的交流沟通,不能主动地参与药学服务工作。

    社会药房作为另一个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场所,在欧美发达国家也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在我国,有相关数据表明,药品供应重心正逐步地由医院药房向社会药房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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