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仲巴县1例人狂犬病的流行病学调查(2)
伤人犬为流浪犬,来源不详,免疫史不详。流浪犬当时处于兴奋状态,咬伤事件发生当日村民对流浪犬实施暴打,流浪犬大概7日后死亡,除色某某和尼某某外,无其他人被该犬咬伤,犬尸体已无法找到。3实验室检查
2017年1月22日~23日18时在疫区采集死者色某某脑组织、颈部皮肤,与尼某某和色某某接触者的唾液、血液、尿液标本共8份,在低温保存下运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检验所,免疫荧光法和RT-PCT法显示色某某脑组织标本中检测狂犬病病毒抗原、核酸阳性。
4采取的措施
4.1该病例为仲巴县自解放以来出现的首例狂犬病确诊患者,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的有关规定,仲巴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1月22日对该疫情进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并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标本采集。23日16:00,疾控中心对死者家属和其他密接接触人员进行了注射狂犬疫苗规范处置,对收住过死者的病房进行终末消毒,死者的尸体以及使用的被褥等离村庄80 km处山沟里消毒、焚烧、深埋。
4.2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以仲巴县政府牵头组成联防联控小组,县公安、城管、畜牧、农牧、卫生等部门各负其责,根据疫情态势及防控工作的需要,将疫区划分为疫点、一类区、二类区及三类区。其中以帕羊镇聂康村为疫点,帕羊镇辖区范围内为一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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