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学信息》 > 2018年第17期
编号:13305825
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骨质疏松性压缩性椎体骨折的疗效观察(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4月30日 《医学信息》 2018年第17期
     1.2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X线片和MRI示椎体压缩性改变或椎体信号改变,且节段与症状体征符合;②发生于T8~L5的椎体骨折;③随访时间12个月以上;④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签署手术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各种良、恶性肿瘤(如转移性肿瘤、多发性骨髓瘤、血管瘤等)所致椎体骨折;②合并脊髓损伤症状而进行开放手术结合内固定的患者;③有绝对手术禁忌症的患者。

    1.3方法

    1.3.1 A组 完善术前准备,患者俯卧位,全身麻醉后常规消毒铺巾。穿刺针在Ziehm 8000 C臂机的引导下经椎弓根穿刺到病变椎体的前1/3处。插入工作套筒,C臂机确认位置后置入球囊,向球囊内推入造影剂,C臂机透视下观察球囊扩张及骨折复位情况,当椎体复位满意或球囊达椎体终板时停止注射,将制备好的骨水泥(拉丝后期)注入目标椎体,密切观察骨水泥在椎体内的弥散情况,当骨水泥到达椎体后壁或在手术期间发生骨水泥渗漏时,停止推注。术后卧床1 d后即嘱患者下床活动,同时术后予抗骨质疏松治疗,术后2~3 d出院。

    1.3.2 B组 采取绝对卧床休息 ......
上一页1 2 3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26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