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中药制剂对综合性医院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促进作用(2)
1院内制剂医院中药制剂是由中医院或综合性医院为满足患者诊治的需要,得到国家的批准,根据临床疗效显著的经方及本院老中医经验方研制而成,仅供本医院内部使用的制剂(以下均称为院内制剂)[1]。
2院内制剂在综合性医院的存在价值
中医院及综合性医院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得以生存,除了拥有优秀的医疗团队、先进的治疗设备、患者满意的服务以外,还需突出本医院的特色。院内制剂作为医院的“差异化服务”,其既反映综合性医院的中医药特色,又因院内制剂效果显著、价格便宜,在解决患者症状的同时又兼顾“看病贵”的问题。院内制剂在某种意义上不是单纯药品的生产,其不仅解决了临床上患者痛苦的症状,也为新药开发和研究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再加上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与支持,院内制剂在医院的地位逐渐变重。如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鼓励医疗机构制剂的生产和新药研发[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蒙药成药和蒙医院的院内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3];《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的相关制度[4]。
2.1院内中药制剂是对中医效方的继承发展 院内中药制剂是医院内优秀的中医专家在临床经过反复总结出来的独特效方,如防治新冠肺炎的院内制剂“清肺达原颗粒”“柴胡达胸合剂”[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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