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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史记”
http://www.100md.com 2016年9月1日 《知识窗》2016年第9期
     读过《堂吉诃德》这本书的人都知道,在堂吉诃德生活的时代,骑士文化已经没落。但它为何会使堂吉诃德如此着迷呢?

    最早的骑士出现在古罗马,此时骑士是将军或首领的亲卫队,负责守护领导人的安全。他们是最精锐的骑兵,随时准备用长矛刺穿敌人的胸膛。

    到了公元前6世纪,这些骑兵卫队开始由社会地位较高的成员组成,大大提高了骑士的地位。骑士们在战争中掠夺奴隶与土地,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到了罗马共和国后期,骑士阶层进入元老院,与元老们一同分享权力,成为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中坚力量。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也靠着中小地主组成的骑兵队南征北战,建立了法兰克王国。由于当时战马昂贵,骏马与鞍鞯的价格相当于四十五头母牛。建立一支骑兵部队绝非易事,所以法兰克王国率先改革:一方面,将贫穷的小农与平民摒弃于军役之外,让有能力自带装备的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并将他们正式命名为“骑士”;另一方面,将抢来的土地以“采邑”的方式分给骑士,使他们成为土地的主人。

    这些获得了“采邑”的领主又可以往下进行分封,依次形成公、候、伯、子、男、骑士等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每个受封者都要为领主实行一定的义务,成为封主的“附庸”。同时,所有的封主都必须效忠于国王。

    在一般情况下,骑士们每年需要为领主服役达四十天,还必须自备马匹、武器、装备与补给。他们通常还会带上一个侍从,替他牵引马匹,照顾生活起居。如果主人受伤或被击落马,随从必须全力救护。在中世纪的欧洲军队中,骑士是真正的战斗人员,一个国家的强弱,一个领主势力的大小,都是以能够征集的骑士数量来衡量。

    骑士有一套完整的道德准则:荣誉、效忠、护教、行侠、勇武以及保护弱者和崇尚女性,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骑士精神”。恪守这些准则,被认为是关乎骑士名誉的大事。如果有人对某一名骑士的勇敢或忠诚表示怀疑,那就会被认为是对其本人最大的侮辱,他必须通过向对方挑战进行决斗,以维护自己的名誉。

    挑战的方法是把自己的手套脱下,扔在地上,应战的方法则是拾起对方丢下的手套。决斗之后,不论生死,被侮辱者都算是挽回了自己的名誉,仍然是一名受人尊敬的骑士。

    一个声誉受损的骑士若不发起挑战,那么他就要一直承受这样的羞耻。同样的,倘若侮辱者没有拾起地上的手套,他也将声誉扫地,为整个骑士阶层所不齿。

    同时,保护妇女是骑士的天职。年轻的骑士须选择一位贵妇人或淑女作为自己的意中人,对她无比的尊重与服从,这就是所谓“骑士之爱”。“骑士之爱”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男女之爱,而是一种绝对圣洁、理想化的爱情模式。

    骑士是中世纪的特殊产物。到14世纪以后,由于封建制度的解体和射击武器的广泛使用,使全身披挂的骑士丧失了昔日的优势。雇佣军的出现,也使得骑士们无法把仗打得像象棋比赛那样优雅。骑士的军事意义因此完全丧失。堂吉诃德也许是真正骑士中的最后一个代表,但由于他的价值观落后于时代,也就只能成为新时代人们眼中一个滑稽人物。 (孙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