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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13451
谈“农药”色变有必要吗(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1日 《健康博览》2017年第7期
     农药使用管理条例

    农药残留源头控制主要是从禁止使用高毒和环境高污染农药、限制和规范使用中低毒性农药、研制和推广应用低毒生物源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管理等四个方面来实现的。针对以往高毒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引起的中毒事件问题、滴滴涕和六六六等低毒但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我国已经明令禁止使用40种高毒高污染农药,停止销售和使用10种有机磷农药(1586号公告),限制23种中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果等农产品(1745号公告)。对于允许使用的中低毒农药也对其使用范围和农产品中残留限量做了严格的规定(GB 2763-2016)。同时在农药使用阶段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使得施用农药到农产品收获间隔足够的时间用于农药的生物和环境降解,保证收获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正是这一系列的源头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二十年前,我们提到有关农药的安全问题,基本上就会涉及到农药中毒事件。但近年来,随着高毒农药的禁止生产和使用、农药使用和监管法规的完善、多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我们已经很少看到有关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与报道。近年来不断诉诸于媒体的有关农药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多的只是对农药残留引起的安全风险的担忧,如2013年媒体报道的生姜神农丹问题,2015年报道的草莓乙草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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