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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的学位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日 《养生保健指南》 2010年第5期
     汉代实行察举、征辟的选士制,根据人才的优长而授予秀才、贤良方正、文学、孝廉、明经、明法、博士弟子,是中国学位制度的开始。

    隋唐实行科举制度,分科考试,按知识特长取士,授予进士、明经、道举、明法、明算、明学、开元礼、三史、一史等学位。

    宋形成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实行举人、进士两级学位制。

    明、清实行院试、乡试、会试三级考试,实行秀才、举人、进士三级学位制。清末又形成了附生、贡生、举人、进士四级学位制。

    1935年,国民政府颁布《学位授予法》,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制授予学位。新中国建立后一度废除,1981年又重新恢复了这三级学位制。,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