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言官的“雷人”提案
明清言官,每多“雷人”提案。《明史》记,给事中胡以宁上疏请立法禁食蛤蟆,时人号之为“蛤蟆给事”。明人杨士聪《玉堂荟记》记,崇祯时出朝甚早,百官常迟到,有言官就上疏建议在裁缝队伍中开展整风运动,因为他们缝的扣子不结实,临朝前常脱落,耽搁官员出门。另据近人瞿兑之《杶庐所闻录》,明代还有言官建议在宫中埋伏荆棘、饲养犬只以卫安全。不过此说疑有误,作此“雷人”提案的当是北宋御史宋禧,事见《续资治通鉴》。
与“蛤蟆给事”对仗的,于清代则有“驼煤御史”。清人周寿昌《思益堂日札》记,雍正间,有御史奏称,卖煤人不许横骑驼背,以免摔下来,时人遂称之为“驼煤御史”。也在此朝,御史钱以煐刚上任就推出连珠炮的“雷人”提案:一是请天下尼姑还俗,好解决单身汉的性问题;二是民间养女20岁以上还没嫁人的,地方督抚要当活雷锋,帮助她们解决其个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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