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女性不怕离婚/唐代法律中的“冷漠罪”
汉代女性不怕离婚文/方宏
现代社会,女性提出离婚是件极平常的事儿,但这在古代是难以想象的。不过也有例外,在我国汉代,人们对恋爱、婚姻竟也持自由和开放态度,妇女离婚、寡妇再婚在当时还颇为流行呢。
寡妇再嫁,在汉代也被认为是合理的事情。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平阳侯曹时,曹死后再嫁大将军卫青;汉宣帝的女儿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汉元帝冯昭仪之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由此可见,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因为寡妇不愁再嫁,所以当时女子要求离婚的现象也很普遍。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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