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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40908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及治疗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0月1日 养生保健指南 2014年第10期
     摘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目前仍然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威胁母婴健康最常见最严重的一种疾病,是妊娠期妇女所特有而又常见的疾病,以高血压、水肿、蛋白尿、抽搐、昏迷、心肾功能衰竭,甚至发生母子死亡为临床特点。

    关键词:妊娠期 高血压 诊断 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1],其中“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属于妊娠期特有的疾病,过去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现统称为“子痫前期-子痫”。子痫前期-子痫是孕期以高血压、蛋白尿为主要特征的多脏器损害疾病,常常累及心、脑、肝、肾和胎盘等重要器官。妊娠高血压疾病在妊娠期病情复杂、变化快,分娩和产后生理变化及各种不良刺激均可能导致病情加重。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

    1.1了解病史 注意询问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抗磷脂综合征等病史,了解此次妊娠后高血压、蛋白尿等征象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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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测量血压 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分钟,取坐位或卧位,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通常测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同一水平,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观察。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小时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血压。对严重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观察病情指导治疗应密切观察血压。

    1.3尿蛋白检测 高危孕妇每次产检均应检测尿蛋白。尿蛋白检查应选用中段尿,对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进行24h尿蛋白定量检查,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30mg/dL或尿蛋白定性≥(+)定义为蛋白尿。

    1.4辅助检查 妊娠期高血压应定期进行以下常规检查:(1)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脂,肾功能,心电图,B超。(2)子痫前期、子痫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有关的检查项目:眼底检查,凝血功能,血电解质,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胆、胰、脾、肾等脏器,动脉血气分析,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超声检查胎儿发育、脐动脉、子宫动脉等血流指数,必要时头颅CT或MRI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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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2~5]

    2.1一般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可在家或住院治疗,轻度子痫前期应住院评估决定是否院内治疗,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患者应住院治疗,注意休息和饮食。

    2.2利尿治疗 子痫前期患者不主张常规应用利尿剂,仅当患者出现全身性水肿、肺水肿、脑水肿、肾功能不全、急性心力衰竭时,可酌情使用呋塞米等快速利尿剂。甘露醇主要用于脑水肿,甘油果糖适用于肾功能有损伤的患者,严重低蛋白血症有腹水者应补充白蛋白后再应用利尿剂效果较好。

    2.3子痫的处理 子痫发作时的紧急处理:包括一般急诊处理,控制抽搐,控制血压,预防子痫复发以及适时终止妊娠等。子痫诊治过程中,要注意和其他强直性-痉挛性抽搐疾病(如癔病、癫痫、颅脑病变等)进行鉴别。同时,应监测心、肝、肾、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功能、凝血功能和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 http://www.100md.com     2.4轻中度妊娠高血压 建议短期住院,非药物治疗是最安全的、有效的处理方法。药物治疗并不能给胎儿带来益处,也没有证据可以预防先兆子痫的发生。对于怀孕前高血压、存在靶器官损害或同时使用多种降压药物的患者,应根据妊娠期间血压水平调整药物剂量,原则上采用尽可能少的药物种类和剂量,同时应充分告知患者,妊娠早期用药对胎儿重要脏器发育影响的不确定性。血压轻度升高的先兆子痫,由于其子痫的发生率仅为0.5%,不建议常规应用硫酸镁,但需要密切观察血压和尿蛋白变化以及胎儿状况,对非重度高血压,推荐的一线药物包括甲基多巴和拉贝洛尔,尽管硝苯地平使用广泛,仍只推荐作为二线药物。

    2.5重度妊娠高血压 目前一致认为重度高血压是降压治疗的指征,可预防孕妇颅内出血和孕产妇死亡。血压≥170/110 mm Hg时为急症,必须住院治疗,如何用药取决于预产期还有多长时间。高血压脑病、出血或子痫的患者需用静脉药物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内使平均动脉压(2/3舒张压+1/3收缩压)降低25%,然后在接下来的数小时内进一步将血压降至160/100 mm Hg以下。重度高血压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低血压,因为胎盘血流的自我调节能力有限,急剧降压可能引起胎儿宫内窘迫。子痫前期患者急性重度高血压的治疗中,由于患者存在血管内容量不足,药物的初始剂量应低于日常剂量以防低血压。对重度先兆子痫,建议静脉应用硫酸镁,密切观察血压、腱反射和不良反应,并确定终止妊娠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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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子痫孕妇的处理 子痫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严重的阶段。处理原则是积极控制抽搐、防止受伤、减少刺激、加强监护,适时终止妊娠,选用硫酸镁及其他药物控制抽搐。

    2.7适时终止妊娠 最有效的措施,也是唯一有效治疗,经积极治疗病情继续恶化或症状改善不明显者,应权衡利弊适时终止妊娠。

    总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仍有很多争论,如降压治疗的阈值血压、目标血压、具体药物选择等,尚有待新的临床证据支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女性未来发生高血压、脑卒中和缺血性心脏病的风险明显升高。妊娠高血压已经明确为女性心血管危险因素,因此分娩后应注意生活方式改善、良好血压控制及代谢指标的控制,以降低未来发生心血管疾病的风险[6]。

    参考文献

    [1]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J].中华心血管杂志,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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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武崇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38例临床治疗分析[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1年24期.

    [3]刘先敏.临床护理干预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中的临床效果分析[J].吉林医学,2011年10期.

    [4]张维萍.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的临床护理干预分析[J].吉林医学,2012年23期.

    [5]耿迎春.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治疗体会[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年22期.

    [6]阿依古丽.118例妊娠高血压影响因素以及临床治疗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2年24期., http://www.100md.com(李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