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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识破药品包装陷阱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月1日 《中老年健康》 2010年第1期
     陷阱一、宣传“适应症”

    国家对药品使用说明书的内容表述、制作格式等均有明确要求和规定,即中药说明书只能使用“功能主治”,化学药则使用“适应症”的方式介绍该药品的应用范围和针对疾病。而某些厂商竟将“适应症”“移植”至中药的包装和说明书中,出现“功能主治”、“适应症”两者并存的怪现象。

    陷阱二、擅自增加“解释”项

    少数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包装中擅自增加“解释”一项,变相地扩大宣传药品的有效治疗范围。如某品种藏药外包装和说明书的“[解释]”项中载明“藏医认为黄水的偏盛或偏衰会导致关节和皮肤的疾病,统称为黄水病,皮肤疾病的临床表现为牛皮癣、体癣、风疹、瘙痒、神经性皮炎等”内容。

    陷阱三、任意扩大功能主治

    部分中药品种不仅在其“功能主治”项目中使用非中医关于症候、症群的描述,而且擅自增加若干所能治疗疾病的名称,故意扩大其药品的治疗范围。

    陷阱四、附送赠品促销

    国家对药品销售方式有明确的规定,严禁厂商利用赠送药品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但目前仍有一些厂商违法利用药品包装进行药品促销,附送的赠品往往无批准文号,却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陷阱五、刻意突出外包装

    在药品外包装上大做文章是目前擅自更改包装的主要表现,具体表现为:故意放大药品商品名的字体,缩小通用名的字体;商品名与包装底色之间形成强烈对比,通用名与包装底色相近,让人难以察觉通用名的存在;刻意追求药品外包装的精美、华丽,并冠以诱人的商品名称,有的甚至在包装上标明“快速消除××症状”的提示语。

    (林文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