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老年健康》 > 2017年第8期 > 正文
编号:13222485
分清保质期和保存期
http://www.100md.com 2017年8月1日 中老年健康2017年第8期
     根据《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保质期、保存期可以任选或同时标出。

    保质期为最佳食用期,国外称为货架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对保质期的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在制定一种食品的保质期前,需要对食品进行微生物试验、理化试验及感官检查等客观的质量变化分析。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常要检查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一般情况下,根据食品开始变得不好吃的天数,乘上0.7-0.8的系数,就是该食品的保质期。

    保存期为推荐的最终食用期,是指在标签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会发生变化,食品不再适于销售和食用。

    换句话说,保质期保证的是‘口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仍然可以食用,但会发生品质变化。如果超过保存期会产生大量致病细菌,如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所以,过了保存期的食物,必須做丢弃处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特别注意食品标签上的保质期或保存期。 (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