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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模式”调查:寻找医改新方向(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医疗保障》 2006年第5期
     据了解,今年宣威招标的1361种药全部是各级医院根据自己的临床需要汇总报给卫生局的,“应该说能完全满足各医院的临床需要了。但我们还有一个自购药品备案机制,当医院在这一年中又发现某个不可替代的特殊药品在招标目录中没有,但又确实需要,就可以向卫生局申请,我们严格审查后会把这个品种和调研后的采购价格备案,然后特批他们自购。但这类药品数量极少,我们也将严密监控,防止出现招标药品被弃置不用,改用高价药的现象。”

    “模式”与现实的冲突

    “我真正担心的是,从去年开始,越来越多的舆论要求医院取消药品价格加成。这种政策,将使得我们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雪上加霜’!”一提到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石有昌的脸上就微露难色,“分布在山区农村的卫生院、卫生所是不可能靠做手术之类的医疗服务挣钱的,他们和大城市的医院没法比。我们现在的零售药价已经降到很低了,再取消或限制医院价格加成会使药价平进平出,如果这个利润没有了,山区的医院、卫生院靠什么吃饭?财政投入毕竟有限!”

    宣威方面声称可以靠“薄利多销”来解决“养医”的困难,但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这种“市场模式”的效果。

    尽管石有昌面临“养医”的难题,他也不得不力推“宣威模式”。对此,一位医药公司的经理透露:“之前,云南某些市搞招标后,药价不降反升,甚至比云南省的采购价还要高,如果把他们的药价挪到宣威,那么宣威的百姓不是在家里等着病死,就得‘砸锅卖铁’才能看得起病。”

    “省城里的人消费比我们这里高,那样的药价,山区农民是吃不消的。如果我们按照卫生部规定,在这里执行统一的招标价格,就难以解决农民吃药贵的问题。所以,我们只得自己招标。但这又和政策起冲突。”石有昌说。

    石说的政策冲突是,根据卫生部现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县(市)或单一医疗机构不得单独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作为县级市的宣威没有资格独立招标,只能照搬执行省级、市级招标的药品价格。

    “严格来说,宣威招标是违规的。”一位宣威卫生局的工作人员私下说,“我们招标大会的名称都不敢用‘集中招标采购’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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