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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9327
论改进医保缴费方式之必要性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日 《医疗保障》 2006年第6期
论改进医保缴费方式之必要性

     编者按:现行的医保政策因制度设计和相对强制性法律的缺位,致使针对不参保单位没有强硬政策,造成这些单位想方设法迟迟不愿参保。同时,对参保缴费年限没有政策优待体现,形成参保单位缴费不主动,职工没有维权意识;而且由于没有最低缴费年限限制,退休职工不缴费,导致退休人员多的单位大部分都参加了保险,造成参保人员结构不合理,医疗保险基金存在潜在危机。该文作者以多年基层经验的锤炼,给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于1999年底,在“低水平、广覆盖”的“大数法则”下,建立起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具有稳定资金来源的医疗保险新机制。从近几年的改革实践来看,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基金收支基本平衡,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将大幅度上升,在新的情况下,如何对目前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思路做进一步探讨尤为必要。

    以延安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例,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体医保工作者近六年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到2005年6月底,市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1202人;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缴2.12亿元;累计为参保患者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6199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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