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运作七不足及对策(1)
陕西从2003年开始在延安市洛川县、咸阳市彬县、商洛市镇安县三县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至今已历时三年,覆盖范围去年扩大试点到11个县,今年又扩大试点到43个县,覆盖农业人口1228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4.5%。平均参合率从2005年的81.85%提高到了今年的86.91%。
“新农合”试点,在各级政府的强力主导下和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健康稳步发展,也让参合农民真真切切地享受到的实惠和好处,但由于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因此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各级政府共同努力解决的不足和缺陷,归纳起来有七点:
不足之一:
经办机构编制不适应实际需要
目前的“新合疗”工作是政府主导,卫生部门经办和代管,县级合作医疗办公室(中心)是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经办单位。这个制度的实行和推广能不能成功,服务质量能不能跟上,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经办机构。但现实的情况是,许多试点县的经办机构人员和经费都严重不足。陕南一个县的合疗办的工作人员只有5人,要搞好全县40来万农民的参合与医保服务,而这个县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有5名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却是2万人。相比之下,力量明显微弱,这个问题在所有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新农合”制度规定,合疗经办机构人员由人事部门通过考试形式从区内全额事业单位中招录,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农合”的宣传等运作成本都由财政提供,不得从合疗基金中提取,这对基金安全使用起到了保障作用,但目前县级合疗办工作人员来源于本系统基层单位,多为临时抽调,队伍不够稳定,且县乡两级合疗办公室办公条件简陋,大部分地方此项办公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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