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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06295
未分得遗产还要尽赡养义务吗?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1日 《健康向导》 2008年第10期
     编辑同志:

    我和弟弟是同胞兄弟。2006年我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将父亲遗留的11万元存款都给了弟弟,并随弟弟生活。如今母亲年迈,生活费和医疗费的支出越来越多,于是母亲和弟弟要求我承担部分医药费和生活费。我认为当时父亲遗留的存款没有给我分文,现在我就没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可母亲却说如果我不出钱就要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未分得财产还要尽赡养义务吗?

    读者:南 思

    南思读者: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子女赡养父母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附带任何条件。

    赡养与继承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概念,二者并无直接联系,更谈不上因果关系。继承主要是解决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生前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赡养则着力于解决父母年老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子女应否承担赡养义务与父母如何行使财产所有权无关。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可以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法律上,除非父母主动拒绝子女对其进行赡养,否则,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山东临清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翟 文, http://www.100md.com(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