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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91309
借钱给朋友可以要求计算复利吗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1月1日 《健康向导》 2009年第11期
     邝大海:

    2008年3月10日,我借给朋友刘某现金10000元。他在借条中言明月利率为15‰,每3个月结息1次。上3个月的利息在下3个月的第一个月内付清,如超期未付,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往后的利息。可是到现在,我虽多次催收,该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刘某一分钱都未付给我。因此,我想到法院起诉他,要求其按约定还本付息。但有朋友说我这种借贷属于利滚利,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请问,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计算复利吗?

    律师分析:

    复利是指按一定期限(如一年或一季)将一期所生利息加人本金后再计算下期利息,逐期滚算直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一种计息方法,人们俗称“利滚利”、“驴打滚”。我国起初确实是禁止计算复利的,其法律依据是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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