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版 > 期刊论文 > 医疗保健 > 婚育与健康 > 2005年 > 第4期 > 正文
编号:11074899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日 潘绥铭
     进入恋爱择偶期的青年,大多数人以饱满的热情,寻觅着符合自己理想的终生伴侣,他们在接触异性的过程中,了解、比较、筛选可以说是竭尽全力。但奇怪的是,尽管青年男女都非常重视双方情趣爱好,乃至生活习惯的协调一致,却极少有人公然申明自己也在对他或她进行性的选择。有的人是忽视了这一点;有的人虽暗中考虑,却把注意力集中在对方是否“性感”或者是否能“优生优育”;还有的人虽也想到婚后性生活能否协调的问题,但苦于无法预测而作罢,或者于万般无奈中只得听信民间迷信说法,却又贻误良缘或错摘苦果。

    实际上,夫妻性生活和谐是婚姻美满的必要条件之一。北京某心理治疗所统计,离婚夫妻中有40%是由于性生活不和谐,而性生活不和谐的女性中近80%都产生了结交异性朋友的念头。笔者在性咨询与性治疗中发现,性生活不和谐几乎全都发生在新婚后一年之内,而且就此形成基本局面,要想打破定势重新再协调起来非常费时费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两个身心健康的男女,结婚后并不必然就一定有和谐的性生活,因为每个人的性习惯(性生活的频率、方式和感受等),这个决定夫妻性生活是否能协调的主要因素,实际上在婚前很早就已经定型了,很难通过夫妻婚后的理智调节得以改造。

    那么,在形成各自的性习惯的过程中,要受哪些方面影响呢?

    生理方面:

    (一)青春期开始越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