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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74589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日
     超生“外国小孩”也要罚款

    王 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去国外生二胎已经不只是个别名人的时尚。在上海和北京的富人圈里,生两个孩子和拥有名牌汽车、豪华别墅一样,已成为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那么,是不是去国外生二胎,就不违反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不会受处罚呢?

    成坤和王敏2001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男孩。事业有成,经济又比较宽裕,成坤夫妇觉得完全有能力再生一个孩子,可他们不符合国家允许生二胎的标准。

    成坤听朋友说,去别的国家生孩子,不仅孩子可以取得该国的国籍,而且不会受到我国计划生育的处罚。夫妻俩经过反复选择,最后决定去爱尔兰生育二胎。很快他们办理了去爱尔兰的商务签证。

    2004年9月,王敏在爱尔兰的一家医院生下了第二个孩子。

    可回国后不久,他们就受到了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罚,理由是他们违反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了二胎。成坤和妻子大为不解,因为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已经取得了爱尔兰国籍,并没有增加中国人口的数量,为什么还要受到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罚呢?难道生“外国小孩”也要受处罚吗?况且,据他们所知,有的夫妇在国外生二胎没有受到处罚,他们有点想不明白。

    根据成坤夫妇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法司的工作人员周美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