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婚育与健康》 > 2009年第5期
编号:11775407
结婚证弄丢了,还能离婚吗等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1日 《婚育与健康》 2009年第5期
     我和李某结婚14年,因为诸多原因,双方的感情日渐疏离。说是夫妻却形同路人,最后只好各人去过各人的日子。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我们便着手各种准备工作,目前已经搞得差不多了,孩子、房子、存款等大问题均已协商解决,正准备找时间去办理离婚时。却发现结婚证没有了。想来想去,大概是11岁的儿子不愿让父母分手,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离婚时得用结婚证,就动了小心眼儿把它给藏起来了。可怜孩子一片心呵!可他哪里知道。婚姻岂是一份证书就可维系的!没有了结婚证,该离也得离呀!只是手续该怎么办呢?

    婚姻破裂时,孩子是“重灾户”。俗话说“覆巢之下无完卵”,讲的正是这个理。所以说离婚是大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为个人,为对方,更为孩子。当然,假如主意已定非离不可的话,那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丢失了结婚证,婚姻可以照样离。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04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