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就是爱上那个大奔儿头
罗志是我相亲得来的男人。那时候,我30岁,还在一干男人中苦挑呢。人家凤姐都清华北大男不嫁了,我怎么也得点亮了灯笼。可闺蜜小美已经结第二回婚了,我又
次做了小美的伴娘,默默地坐在沙发上看化妆师为她梳新娘头。她两只手重叠着放在腿上,钻戒灼灼发亮。我心里确实有点儿凉,一直都是自己挣钱买花戴,可是,戒指这东西得男人送才有意义。
小美说“玲子,你要宁做离婚界的新秀,也不能做剩女界的元老1别老是异想天开地等着碰上骑白马的王子,你就不能自己打造个王子吗7”小美的后一句话我没往心里去,因为我只想着前一句了。没错,宁做离婚界的新秀,也不能做剩女界的元老!哪怕结了再离呢,总得结一次啊l
我相了次亲,男人叫罗志。看起来木讷得很,像白瓷杯一样简洁、空白、没看头。小美咬我耳朵说,“这样的男人将来寓的话,也耍不出花招。”
我们在一起3个月不到就结婚了。这3个月我们走了所有恋人应该走过的程序,看电影、逛街、吃饭。罗志是个偶尔吃顿西餐都心疼得要死的男人。随便吧,我可没有对他抱多大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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