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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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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7期
编号:
13157886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赠予孩子,离婚后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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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
《婚育与健康》
2013年第7期
读者来信
我和前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我抚养,并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予女儿。离婚半年后,前夫突然来找我,要求撤销离婚时对女儿的赠予。见我不同意,他说,我们还没有给女儿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所以赠予行为尚未发生效力,可以撤销。请问他的说法对吗?
律师回复: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予的财产需要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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