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祖国医学辨证论治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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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辨证论治;中医学;体会
中图分类号:R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349(2007)02—0061-01
笔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以来,对祖国医学辨证论治在临床运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取得了满意的疗效,体会如下。
辨证是中医认识疾病本质的主要方法。这种方法首先通过“四诊”合参对病情进行详细了解,也就是以“四诊”资料为依据,然后运用“八纲”辨证对所收集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再从病因、病位和邪正斗争反映,辨别脏腑经络、气血津液的病理变化,判断证候属性,这就是中医临床上辨别疾病的主要方法。在临床工作中要树立“整体观念”掌握“辨证论治”的实质,把“辨证、立法、选方、用药”,四个环节统一起来,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理、法、方、药”要丝丝如扣。其中法要对症、方要对法、药要对方,四者不能相互矛盾,法从证出、方寓法中、舍弃证,无从谈法,也就是不能定方。首先要求辨证明确则立法准确。所谓“证”,证不只是一个症状或一个综合症群,而是概括了产生疾病的各方面因素和条件,这些因素结合着不同体质而表现出各种不同的证。所谓辨证明确,中医辨证虽从症状着手分析症状的部位,(脏腑辨证)原因(病因辨证),性质(Jk纲辨证)而归纳成为比症状更接近于疾病本质的证,或是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就因此区别于仅偏重方药,脱离辨证理论的盲目用药,见痰治痰、见血治血、见热退热等对症治疗。辨证明确了,然后论治,论治仍然是复杂而又细致的,如何论治准确,首先确定大法,如表证用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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