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梅及其炮制品大鼠长期毒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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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 张红宇 王莉 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摘要】目的:评价并比较乌梅及其炮制品乌梅肉、乌梅炭的安全性,指导临床安全用药。方法:将乌梅、乌梅炭、乌梅肉分别以2、3、6 g.kg-1剂量ig给予SD大鼠,每日1次,连续13w,记录饲料消耗量和大鼠体重,给药末期随机取1/2的动物作血液学及血液生化学检查,计算脏器系数并作主要脏器病理组织学检查。剩余动物停药观察2w,再检测上述各项指标。结果:长期毒性试验中大鼠笼旁观察未见异常,体重增长正常,血液学、血液生化学、主要脏器的病理组织学检查未见异常。结论:乌梅炮制前后的安全性无明显差异,乌梅及其炮制品在药典规定的剂量下使用是安全的。
【关键词】 乌梅 乌梅肉 乌梅炭 大鼠 长期毒性
【分类号】R285.5
乌梅(Fructus Mume)是由蔷薇科植物梅(Prunus mume(Sieb·)Sieb·et Zucc·)的干燥近成熟果实加工而成。梅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中品。《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收载的“乌梅”正品有乌梅、乌梅肉和乌梅炭3种,其性味归经皆为酸、涩,平。归肝、脾、肺、大肠经。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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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梅(Fructus Mume)是由蔷薇科植物梅(Prunus mume(Sieb.)Sieb.et Zucc.)的干燥近成熟果实加工而成。梅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中品。《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收载的“乌梅”正品有乌梅、乌梅肉和乌梅炭3种,其性味归经皆为酸、涩,平。归肝、脾、肺、大肠经.功能主治皆为敛肺,涩肠,生津,安蛔。用于肺虚久咳,久痢滑肠,虚热消渴,蛔厥呕吐腹痛;胆道蛔虫症。本研究通过乌梅及其炮制品乌梅肉、乌梅炭的大鼠长期毒性试验,对其安全性做出初步评价,并比较乌梅炮制前后的安全性是否相同,目前临床上乌梅的用法用量、用药疗程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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