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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44673
浅谈“气有余便是火”在淋证诊治中的运用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0月1日 《云南中医中药杂志》 2016年第10期
     摘要:淋证的发病因素主要为湿热,日久可见瘀、虚互结,病位在肾与膀胱,久则累及肝脾。结合“气有余便是火”理论可阐明其病机为有余之气郁滞膀胱而化火生热,热与湿相搏结,致膀胱气化失司。从而临证用药时,需在辨清标本虚实基础上注重条畅气机,病发初期以标实为主当清热利湿通淋,病程日久本虚为主则应注重补肾健脾兼以清热利湿、活血通络,治疗过程中酌加调气之品。

    关键词:淋证;气有余便是火;病因病机

    中图分类号:R256.5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2349(2016)10-0093-02

    淋证之名,始见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称本病为“淋”、“淋閟”,隋·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中将本病分为气、热、石、膏、劳五淋,是一种以尿频、尿急、尿痛等膀胱刺激征为突出临床表现的疾病,发病人群多以中老年女性为主[1]。其大致相当于现代医学中的某些泌尿系统疾病,如尿路感染、尿道综合征、肾结石等[2]。目前西医治疗方法主要是根据尿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选择对致病菌敏感的抗生素以足量足疗程抗感染,其短期效果显著但易反复。传统医学对该病的治疗则具有其独到的优势,临床随诊发现“气有余便是火”理论对该病的诊治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值得进一步探究。

    1“气有余便是火”渊源

    “气有余便是火”语出元·朱丹溪《格致余论》,所谓“气有余”,指因阳气偏盛导致的各种火证;或因阴液不足,阴虚阳亢,机体表现出阴虚火旺之证;或因脏腑功能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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