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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6924
防止药害 保障公众的健康权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07年第1期
     药品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的消费不同于其他生活用品的消费,它是必需的,但往往又是被动的消费。因此,对当前屡屡出现的“药害”,即面临着的药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人们必须有着清醒的认识。

    首先,是药品的不良反应。

    出现药品不良反应(ADR)是个原因复杂的问题。出现此类问题,是消费者本身很难防的,但又是必需了解的。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报道近来不少,其原因不是以前没有此类问题,而是因为现在的科学研究日益进步,检测手段越来越发达,国家与地方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加强了。

    不久前,国家发布了新一期药品不良反应的通报,通报了加替沙星、阿昔洛韦、利巴韦林引起的不良反应。通报中称,加替沙星可导致血糖异常的严重不良反应,服用时应注意低血糖或高血糖症状。

    加替沙星是人工合成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主要用于治疗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以及由淋球菌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商品名包括莱美清、奥维美、海超、乐派、悦博、罗欣严达等。目前,世界卫生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有关加替沙星的不良反应表现共计6178例次,其中糖代谢异常表现938例次,包括高血糖、低m糖、糖尿病、糖耐量异常、高血糖昏迷、低血糖昏迷等。1988年至2006年5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加替沙星的病例报告共3000多例,其中血糖异常报告16例,包括高血糖10例、低血糖6例。

    由于加替沙星可导致血糖异常的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在治疗时应注意有无多汗、无力、饥饿、头晕、心悸、烦躁、意识模糊、嗜睡等低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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