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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07年第9期
     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但处于下列情况的妇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

    急、慢性肝炎和肾炎。因为避孕药进入体内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高血压。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甲亢。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肿瘤。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可服用避孕药,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血管栓塞性疾病。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死、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加重血管栓塞疾病的病情。

    月经过少。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会减少月经量。

    哺乳期妇女。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http://www.100md.com(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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