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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67027
就医需懂法(9)
http://www.100md.com 2008年2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08年第2期
     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及其亲属能否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

    律师同志:

    我的孩子现在1岁4个月,在他1岁2个月的时候,在北京一个大医院做了“小儿左侧巨大疝”结扎手术。没有想到,结扎手术竟然把他的左侧输尿管给扎破了,并将疝囊缝合了一部分,造成了左输尿管与膀胱交界处梗阻、破裂,左肾积水、变形,腹内形成一个巨大尿囊,住院近1个月。

    此后,我们不断地学习各种医疗事故处理依据、条例等,但不能形成系统概念。想问的是:

    1.我们要求赔付10万元,医院觉得过多,我们是应该直接到法院解决还是先做医疗鉴定?

    2. 民法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有冲突时,是否依照民法执行?

    李某

    李某同志:

    到法院解决和先做医疗鉴定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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