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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方子不能常用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08年第9期
     一个多月前,李女士下体不适,医生检查结果是她患上了霉菌性阴道炎。医生给她开了一张处方,有外洗药、口服药和外用阴道栓剂。李女士在药店购药后治疗,很快治愈。李女士认为,这是一张“灵方”,于是悄悄放了起来,以备以后再用。

    偏巧,李女士最近又感下体不适,自觉症状与上次差不多,于是,找出上次医生开的那张处方,到药店取药。不料,药店药师看过处方却不卖给她药。开始,李女士很生气,认为药师是故意刁难自己,是有生意不做。但药师的一番解释让她茅塞顿开。

    首先,药物不同于一般商品,是药三分毒,再好的药物常用也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甚至中毒。同种药品连续使用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引起肝、肾损伤,有些还可引起血象改变,有的影响体内电解质平衡,还有的会引起男性阳痿或女性月经不调等等。因此,照老方子长期用药会有一定的危险性。疾病的诊治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专业性很强。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也是动态的,在普通人看来,症状非常相似的疾病也许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疾病,如果照着同一张处方用药可能是药不对症,会使治疗无效,延误病情,甚至产生不良反应。

    另外,国家对医师处方的有效期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处方开出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出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而过了有效期的处方,需要原处方医师重新确认签字,药师才能给予调配取药。确认不可以再用的,由医师根据病情变化重新开方。

    李女士根据药师建议,到医院请医师重新检查。没想到还真让药师言中了:李女士上次患的是霉菌性阴道炎,这次却是滴虫性阴道炎,医生重新给她开了处方。李女士庆幸,多亏有药师提醒,不然,用了老方子的药不但浪费钱财,而且还会延误治疗,说不定还会出现不良反应。, http://www.100md.com(常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