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需懂法(27)
什么是护士?护士执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律师同志:
某市一4岁的男童因为高热、咳嗽被父母送往一家医院就诊。医院为患儿拍了X光片,最后诊断为"两侧支气管肺炎,左肺门钙化"。该院的医务人员建议治疗两周后再进行复查。当患儿再次到该医院检查时,医生建议做OT检查(也就是结核菌素检查)。患儿的父亲带患儿到一个结核病防治所做了OT检查,结果为"阳性"。随后患儿的父母持检查结果又回到该医院复诊。医生说患儿需要接种"卡介苗"(也就是结核菌疫苗),并说他们医院就可以接种。当天,患儿在该医院的门诊部接种了“卡介苗”,接种时患儿不停的哭闹,原来在他右臂注射的地方隆起一个肿块,他的父母以为这是接种的正常反应,也没有太在意,于是哄着患儿回家了。
下午,医院突然给患儿的父母打电话,让他们赶快到医院。他们匆忙赶到医院后才知道上午给孩子注射"卡介苗"时,护士把注射的剂量给弄错了。按照规定,“卡介苗”正常注射剂量为一人一次0.1毫升,而当班的护士却给患儿注射了1毫升,这相当于正常剂量的10倍。发生注射差错后,患儿出现了低烧、尿血、贫血等症状,不得不接受抗结核治疗。在抗结核治疗期间,患儿大量注射和口服十几种抗结核药物,患儿因此出现过转氨酶升高、血尿、皮疹、贫血等症状。由于抗结核药物的毒副作用,患儿的精神经常处于无法控制的亢奋状态,性格也变得暴躁孤僻,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在接下来的检查中又发现了"肝内胆管炎、肝损害及脾稍大"等损害后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41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