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需懂法
什么是医务人员涂改病历的行为?医务人员涂改病历要承担什么责任?律师同志:
某男性患者因为发热到该市中心医院门诊部治疗,内科主治医生诊断其为扁桃体炎。医院为患者注射青霉素治疗,但三天以后,患者仍然高热不退。主治医生检查时发现他的腹部有一块硬疤,约手指盖大小。患者的家属说其喜欢钓鱼,曾被非洲鲫鱼咬伤过手指,但这个细节没有引起医生的注意,一直把患者的病情当作炎症来治疗。不久,患者的脸开始肿大,两眼充血、眼球发黄,其家属决定往另一家医院治疗。第二家医院派车来接患者,医生看到了患者腹部的疤,连忙问患者是否喜欢钓鱼,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医生很快将患者确诊为恙虫病。随车的医生说,恙虫病其实很好医治,几片四环素便可治好,但到了晚期,后果就严重了,这位病人病情被耽误了,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医治吧,如能早来一天,病情就会好些。到达该医院后,医生告诉患者的家属,患者的心脏、肝脏、肺部、肾脏、大脑等中枢神经均受到病毒感染,大部分内脏已经衰竭,情况非常严重。虽经紧急抢救,但患者终因病情太重而死亡。
事件发生后,患者家属要求追究中心医院的责任,中心医院为了保住"三甲"医院的地位,组织医生涂改病历,企图蒙混过关。最后,医院涂改病历的行为被卫生行政部门发现。
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9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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