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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伤的心理辅导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11年第3期
     面对亲人丧亡的哀伤之情,人皆有之。但是这种哀伤状态或过程,有的人平复较快,有的人适应缓慢,还有的人难于从原有的“连结”(生者与丧者之间情感和行为的依附)中走出来,使得悲伤和哀悼的反应延迟、扩大,甚至酿成病态。故对哀伤者予以心理辅导,帮助其面对现实,尽快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则显得十分必要。

    丧亲者在和逝者之间唯有建立了充分安全的“连结”,在其成长过程中才会有足够的安全感和自信,才会带来正常的分离与独立。当面对永久分离时,方能够良好的应对和较好的适应,将已经割断或消失的“连结”重新建立在新的人或事物上。如果这种“连结”未能产生或建立的不够充分,生者可能会害怕探索并形成过度依赖,当遇到分离的时候便会产生较大的困难,如出现害怕、焦虑、罪疚或愤怒等反应。某些丧亲者习惯了与逝者的共生关系,依赖和分离的矛盾感觉变得十分强烈,甚至有可能产生自杀倾向。

    也有将丧亡引发的哀伤视作重大的心理社交转移,这种转移不仅可以导致痛苦,也可促进心理防御机制的运用和调整社会适应的技巧。如果能够主动寻找和利用社会支持网络或资源,便会重建没有逝者的新身份和新的社会关系,加快哀伤期的度过。

    每个人步出哀伤状态所需的时日不同,哀伤的表达方式也会因人而异。在哀伤的灰暗中,要寻找曙光是需要时间的,不得焦急。这些在亲友或他人(志愿者、心理咨询或社会工作者等)辅助哀伤过程中是需要万分注意的,而且须以当事者独特的需要为中心进行辅助,才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哀伤辅助的一般原则

    每个人哀伤的表现与步伐都是独特的,对哀伤的心理咨询工作曾提出“不领导,不随从,只陪伴”的要求,具体的说,按照生者的意愿就是“不要走在我前头,因为我会跟不上;不要走在我后边,因为我不一定能领路;只要走在我身旁,作为我的朋友”。

    1.帮助生者认知失落鼓励生者谈论逝者,与生者一同看生活照、拜访墓地及逝者临终时所住的医院病房或存有遗物的地方,皆有助于增加生者对亲人亡故的现实感。

    2.帮助生者表达情感如帮助生者宣泄愤怒之情或罪疚之感,协助生者发掘对逝者的正面情感,让生者辨别和放弃一些非理性或无根据的自责。

    3.让生者无拘无束地哭泣辅助者不要急于递纸巾或趋前安慰,因为它可能会传递不要哭的信息,生者若敏感地意会出此意会终止悲痛的哭泣,使痛苦的情感不得宣泄。若生者哭得太久太激动,为避免伤害身体或引发潜在疾病(血压、心脏等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帮助生者平复过激的情绪。

    4. 帮助生者提高开展新生活的能力和自信一般不要鼓励生者在失丧初期做任何重大改变,如搬家、变卖家产、转换工作、再婚等,因悲伤情绪会暂时削弱一个人正常的判断能力,结果可能延缓或复杂化了正常的哀伤进程。

    5. 阐明“正常的”哀伤行为由于失丧初期所引发的混乱,丧亲者常会担心自己的感觉和表现是否失常。若能让其了解到这是“自然”和“正常”的反应,将可让生者减少这方面不必要的忧虑。

    6. 注意持续的支持丧亲者在某些日子特别需要关怀与支持,如丧礼过后,某些节日假期(结婚周年、生者或逝者的生日、忌日等),特别是丧后第一年,在预计有潜在需求时予以适当的支持与介入。

    哀伤辅助

    主要是同感和积极的聆听,这两种要素含有通情达理的成分和促进哀伤历程复原的效力。同感是在聆听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的聆听又是同感表达的前提,两者相辅相成,不可缺一。

    同感也称共情,是帮助者设身处地从当事人的心理感受出发,予以辅助。这样可以让当事人感到被尊重、被了解和被接纳,使得辅助更有成效。同感要向当事人表达和传递,同感的表达和传递是一种亲密的行为,太快太多向当事人传递同感会令对方感到不安。若同感表达得宜,当事人的反应会很正面,如点头或称“正是这样”,或说:“你说得对。”同时,会继续透露更多更深的思绪,更充分的澄清自己的问题处境等。若同感表达失当,当事人可能会转换话题、停止对话、东拉西扯、支吾以对或直接说:“我不是这样的意思。”

    积极的聆听既包含当事人的内心体验和感受、思想和行为等言语信息,又包含有面部表情、整体仪容、身体姿势、声音语调和生理反应等非语言信息。聆听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干扰,如外在环境的电话声、其他噪音等,以及辅助者内在的注意分散、正在思考自己的一些事情等。聆听过程中,辅助者要面向当事人,身体微微倾向当事人方向,姿态要端正放松,还要与当事人保持适当的眼神接触。这样既可使之感到对他/她的关注与重视,也可减少其焦虑和不安的心情。

    哀伤辅助的主要任务

    1.承认失落即接受失落的现实,包括在认知和情感层面承认死者已去的事实,放下可与逝者重聚的幻想。一般人对失落的事实仅有轻微的扭曲,少数人会严重到妄想程度,如认为死者仍然在世,继续为逝者摆放碗筷等。还有的表现为否定或贬低逝者对自己的重要性,或选择性忘记与逝者有关的事情等。这些都会成为当事人赖以逃避现实的意识或潜意识内容。

    2.体会哀痛是指生者须充分体验失落与分离带来的痛苦,辨别和哀悼失落带来的次损失,并寻求适合的表达。还须通过回顾、追忆去再体验与逝者的关系。还有的表现为将逝者理想化,避免接触可能想起逝者的事物,或通过使用药物、酒精来麻痹自己停止思想等非理性应对行为。

    3.重新适应即放下与逝者在情感、心理上的依附,重新适应一个逝者不存在的新环境,将情绪的活力和个人的内在资源如时间、精力、情感等重新投注在其他对象或关系中。当然,要重新适应一个逝者不在的新环境会牵扯到生者各方面的调节,如角色转变,丧妻者要父兼母职;生活内容转变,被照顾者的失丧,终结照顾任务转而投向其他工作等。

    一般来说,上述三项哀伤任务的完成便是哀悼结束之时。但也有人认为,哀悼永远不会结束,只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减轻。某些研究显示,大多数丧偶者会在两年左右稳定下来,建立新的认同;丧夫者通常需要3~4年的时间,才能把生活安顿下来。, http://www.100md.com(冯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