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出售假药 患者如何索赔?
律师同志:一位居民患了扁桃体炎,在医院检查治疗时,医生给开了消炎药,服用后不久炎症就消失了。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居民的扁桃体炎又复发了。这一次,他没有再去医院,而是自己服用了上次剩下的消炎药。但消炎药所剩不多,于是他就到自家附近的一家小药店买了两盒同样牌子的消炎药,回家服用。可是服药后不久,患者就感到胃不舒服,身上起了好多红疙瘩,奇痒难受。患者不敢耽搁,赶紧到市医院进行检查,被医生诊断为过敏反应。患者立刻想到了刚从小药店买来的消炎药,便拿到医院进行化验,结果证明是假药,所舍的成分不但会引起过敏反应,还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患者找到卖药的小药店,要求赔偿。但药店的经营者称:他也不知道这是假药,这种消炎药是从当地的医药采购供应站进的货。药店拒绝给予患者赔偿,认为患者应当直接找医药采购供应站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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