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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66618
就医需懂法(73)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13年第7期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患者及其家属如何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律师同志:

    某患者进食的时候感觉食道梗塞,而且胸骨疼痛,于是到某人民医院做胃镜检查及病理化验,其结果确诊为食道癌。随后。患者到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

    该医院对患者在前一所医院所做的项目没有进行复查,只进行了手术前的常规检查,证实患者没有进行手术治疗的禁忌证后,便对患者实施了全麻状态下的剖胸探查手术。患者的胸腔被打开后,医生经过仔细寻找,没有发现食道、纵膈等部位有肿瘤存在,只好关闭胸腔缝合后把患者送回病房。此后,医院对患者又进行了反复的检查,确认患者为慢性食道炎并发炎性上皮增生,并非肿瘤。盲目的开胸手术给患者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害。

    律师解答:

    本案属于手术前准备不足,没有进行彻底的检查,仅仅根据先前的检查结果盲目手术,造成患者损害所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患者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5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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