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意林》 > 2006年第7期
编号:182217
请良知作证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9日 《意林》 2006年第7期
     2003年的2月,一个名叫刘小蕾的13岁的“卖花姑娘”,被一名出租车女司机无意间碰伤后,于当夜猝死。浑然不觉的女司机在弄清了小女孩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致死之后,良心上受到极大的谴责。为了使自己的过失受到惩罚,也为了使小女孩的母亲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女司机不顾亲属和朋友的坚决反对,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然而,女司机的“投案自首”却给司法机关出了一个大难题。因为在严格的法律程序面前,由于缺乏直接的目击证人和有力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无法立案,也拒绝对她采取强制措施。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大义凛然的女司机为了证明自己有罪,竟然自己花钱印刷寻找证人的启事并四处张贴,自己找到抢救小女孩的医院寻找相关物证,自己联系媒体记者陈述过错,自己咨询有关创伤专家求证自己的过失,自己开车四处打探和寻找目击证人……历经艰辛,她终于把自己“告”上了法庭。

    这个不同凡响的女司机,名叫高红梅。我是在一家电视台的“法治时空”栏目中,了解到她的故事的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83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