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飞越疯人院”:精神病“摘帽”第一人
为了获得自由,2013年5月6日,徐立新委托杨卫华律师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康复院和大哥告上闵行区法院。杨卫华没想到,即使具有法律素养的法官,都下意识地认为精神病人不能惹。“他们说,精神病人打官司啊,我们不收的。直接把起诉书扔回给我。”杨卫华只好通过邮寄的方式,把起诉书寄到法院。整整7个月后,2013年12月20日上海闵行区法院通知立案成功。这是《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我国第一起依据该法起诉的案件。案件原本排在2015年1月6日庭审,在开庭前两天,法庭要求重新鉴定,又取消了。
公益律师黄雪涛说:“徐立新案的关键争议在他是否有能力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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