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派出所:小孩取名能“创意无限”吗?
新生儿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名字还极其怪异,到派出所能上户口吗?一起轰动全国的“首例姓名权诉讼”官司,一打就是六年之久,还惊动了最高法院和公安部,最后的结局又将如何呢?
奇怪的名字
2009年2月的一天,济南历下区燕山派出所户籍登记窗口,一个中年军人要求给刚刚出生的女儿上户口。然而,其出示的出生医学证明上孩子的名字令户籍科民警大跌眼镜:“北雁云依!”民警细看户口本,眼前这位孩子的父亲叫吕明,母亲叫张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孩子要么随父姓,要么随母姓。
但孩子的父亲吕明一再称这个名字是孩子出生后自己和妻子冥思苦想的“杰作”,而且孩子取什么名字,是公民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派出所只得打电话请示历下区公安分局以及济南市公安局户籍科,反馈回来的意见是:“北雁云依”这个名字,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的条件,不予落户。
女儿上不了户口,吕明一时很闹心。34岁的他中年得女,分外疼爱女儿,于是想给爱女取一个“另类”的名字,来表达对女儿未来的寄托。酷爱古典文学的他冥思苦想,终于确定以“北雁云依”为女儿的名字。
然而,在双方几次斡旋中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410 字符。